2007-09-06

最恨這兩件事

我家王先生真的是沒什麼好挑剔的好男人
(啊,老王的習性怎麼過到我身上了?)

除了這兩件事是我一直很痛恨著的。

1. 開車的車品
2. 突如其來對家人的大脾氣

我當然知道,做為一個好女人,多做多聽少說,是很重要的。
(啊,為什麼要學習裝聾做假這種不好的習性?)

我也當然知道,每一個男人都很討厭自己在開車時,
有個女人在旁邊叨叨念。

自認為已經很克制了呀我。

或許因為我不是駕駛,很多時候坐在旁邊更是膽顫心驚。
(王先生:等妳自己開車的時候,妳一定比我更兇。)
(我聳聳肩:等我開車你再來念我。)

有時候真的是別人不對,亂超車,
王先生是很標準的得理不饒人個性,吃軟不吃硬。

好,你亂超車,老子跟你拚了!

接著就是一陣馬路上的飛車追逐。

這種時候,倒霉的就是我。

老兄啊,你女人我心臟不好怕死還會暈車,一定要載著我追來追去嗎?

我常說一句話「亂超車的又不是我,為什麼都是我受到懲罰?」
(還是王先生根本是喜歡聽我用高分貝的聲音呼喊他的名字?)

也常常因為這樣的事情,我甚至會懷疑「你是不是根本不愛我?」
廣告上不是演著,要讓你最愛的人放心的搭乘幸福房車嗎?
(啊,難道買了台手動小獅子,就要有獅子偶爾獵食的爆發力嗎?)

實在忍不住念了之後,王先生就開始找盡各種藉口:
「是他亂開,我只是讓他知道不要亂開車」
「就是要擋他路,看他能快到哪裡去,還敢不敢亂超車」
「我本來就要走這條路,我又沒怎樣」

好吧,反正,永遠都是別人的錯。

我真的不懂,打架又沒有大塊頭,贏不了別人,
吵架又只會說那幾句髒話,搞不好還會被告。

逞這一時的快感,換來女人的不開心或更嚴重的擦撞爭執。

有什麼意義?

更何況,誰會因為你自認為的公理正義而有所改進?

至於我恨的第2點,有機會再說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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