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3-06-10

怪癖

算算看自己的怪癖:

走路時一定要走別人的左邊,走右邊跌倒的機率加大五成。

鞋跟最好超過五公分,低於此限,跌倒或自己踩自己的機率加大五成。

討厭整朵菇類的東西,切成絲的我可以接受,但整朵的絕對不行。

厭惡羊肉,但羊肉爐例外。

睡覺時一定要抱個東西:抱枕、棉被、人的手臂等等等;

腳一定要墊高高(很高很高)才睡得著。

經常穿很多衣服睡,但醒來時卻身無一物。

不論冬天夏天,一定要有厚被子,輕薄的貴重蠶絲被無法接受。

喜歡偏硬的枕頭,不能太高。

一定要忍到腸胃出現絞痛才去大大,這是一種快樂。

可以把各種不同的飲料摻成一杯飲用,發現不少有趣的飲品。
(食物亦然)

喝東西要用吸管、吃麵不論乾濕一定要有湯匙、蚵仔麵線要用筷子吃。

出門一定得畫眉毛,沒畫的結果是回家或是找一家最近的店買眉筆。

手錶或鬧鐘一定要聽得到滴答滴答的聲音。

不論戴了手套或完全不用碰觸,也不願意面對生肉。

目前想到這裡,如果你要補充,請便。

但不用附合我說『我也是耶!』
我討厭『我也是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