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1-09-06

四個小時又四十分

後來的續攤,在某月有頻律的酣聲中,
我跟某S共唱了四小時又四十分
唱了一堆的懷舊歌曲,
時空好像回到高中時代..

每個星期六是社團課
之所以會進到書法社的原因之一就是
只要帶一隻毛筆,在社團時間內完成兩篇書法就可以閃人
墨水呢,老師會準備..多輕鬆而簡單!

不像高一為了「應該會很好玩」而參加的吉它社,
媽的,星期六揹一把大吉它去學校
逛個街都覺得礙事兒,又會把裙子勾起來......麻煩極了!
還好我頓悟了,吉它嘛,自己練!

玩樂的時間,對17歲的我來說,勝於一切。

所以呢,班上的死黨都加入了這個美其名為
「鍛鍊耐心、培養美德、中國傳統文化傳承的書法社」

實則為==>早點閃人到錢櫃報到!
那個年紀好像只去得起錢櫃敦南店或是林森一店(忠孝店當時好像還沒開)
不然就是現在已經不知道倒到哪裡去的「你會紅」「你更紅」...
對一群沒有摩托車的小女生來說,
四個女孩錢湊一湊,正好一台揮一揮就給揮到了忠孝東路四段。

從十一點唱到下午四點,出來再逛個街想一想明天出去玩要穿啥,
吃個自以為很有品味的東區晚餐,站在頂好商場前等公車準備回家,
那個時間坐公車,通常有很多不錯看的男男女女....
這可是多麼愉快的星期六啊!

很久沒有過這樣輕鬆沒負擔的週末了,好像自從離開學生生活之後就沒有了,
是我要求得太多?
還是我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幹什麼?

今天早上和某S在捷運中聊天,聊什麼來著?

噢!聊Call機的時代..

我發現,在Call機不普遍的時代,我總是把Call機藏在書包的最底下,
深怕別人發現我帶了Call機,因為當它一振動,我就該知道,
放學時要到信義路跟中山南路口等他的車,
但他是我在學校中的秘密,我不希望別人知道。
(真奇怪的心理,交BF、帶Call機,在那個年代我竟視為可恥的事?)
也許是懶得解釋許許多多無聊的問題吧?!(天知道我當時在想啥)

人生啊,是不是總是在還沒搞清楚狀況的情形下,就過了三分之一呢?

當領悟了生命的真諦時,是不是已經半個身子躺在棺材裡呢?

我呢....還是面子放第一

不過好像大多數的時候,我是很不要臉的...:p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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