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小到大,我最常被偷的東西就是傘。
所以到現在,我總是在街頭尋找那些把似曾相識的傘,看到眼熟的,總
是不免一陣心跳「他,是小偷嗎?」
當然,不可能。
我偷過什麼東西呢?
小時候偷過錢,為了買巷口好吃的菜包及甜饅頭,或是每天下午三點會
搖著竹筒嘎嘎做響的烤蕃薯。
大了一點偷過信箱裡的成績單及父親的印章,因為數學考得實在太爛。
再大一些,偷過安全帽,當然,也偷過別人的傘。不過美了一個名叫「
借用」。
當然,還有偷過一些我不想揭露在這兒的小玩意兒,搞不好有些網友是
警察,我這一承認,不正好讓他們有機會檢舉我?又想太多了。
其實,被偷過最多次或偷過別人最多次的,是「心」。
這玩意比較讓人頭大,好一點的,可以撿回一些肢離破碎,糟糕一些的
,根本被人連根拔起。
有時候會掉落在捷運站,有時候遺忘在車陣中。
我經常對男人雙手一攤,說「還我!」
他開始時,總是一臉茫然:「啥?」
我的絕招 ==>十秒內落淚,這時候發揮的淋漓盡致,雙眼泛著淚光,視
線先是望向地表,再緩緩的抬起,說「把我的心還給我」。
慢慢的,他也開始陪我玩著這樣的遊戲:「不還妳了,因為已經和我的
揉成一塊」
好句噁心又無聊但卻讓我笑得半死的回應。
偷的學問,可大著。
不過有借有還這個道理,更是要時時謹記心裡,否則,下一個報應很快
就會來臨。
下次,如果借用我的任何東西,請記得要還給我,我可沒有像葉子一樣
多的時間一一將所有物做標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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